关于建立“合作机构知识共建规范(IKC)”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合作机构在联盟平台中的参与方式,提升跨机构知识共建的清晰度、稳定性与长期协作效率,全球知识成果传播联盟决定自2025年12月起,正式建立并实施“合作机构知识共建规范(Institutional Knowledge Collaboration, IKC)”。
该规范旨在为高校、研究机构、企业与专业组织在联盟平台内开展课程共建、成果发布与联合传播提供统一、透明、可持续的制度框架。
一、规范设立背景
随着联盟国际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,跨机构课程开发与成果共建逐步成为平台的重要内容来源。在实践过程中,联盟发现,不同机构在参与深度、职责边界与成果呈现方式上存在差异,亟需通过制度化方式明确合作结构,确保知识共建过程清晰可控、成果归属明确可查。
IKC规范的建立,标志着联盟从“鼓励合作”迈向“规范协作”的新阶段。
二、IKC规范的核心内容
合作机构知识共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合作角色与责任界定
明确牵头机构、参与机构与支持机构的不同角色;
对课程开发、内容审核、成果维护等责任进行结构化划分。
成果署名与归属规则
统一联合课程、研究成果与案例内容的署名顺序与展示方式;
确保机构贡献在平台内具备可识别、可追溯的呈现路径。
共建流程与质量要求
所有跨机构项目需通过联盟备案流程;
课程与成果需符合联盟内容结构、导师认证与审核标准。
长期协作与退出机制
明确合作周期、评估节点与续约条件;
对项目暂停或合作终止情形设定清晰的内容处理规则。
三、与联盟现有制度的衔接
IKC规范将与联盟既有制度形成统一体系:
与课程教学中心的内容审核机制衔接,保障课程质量;
与研究成果中心的成果备案系统联动,确保研究输出可查;
与治理结构中的秘书处统筹职能配合,提升跨机构协作效率。
同时,符合IKC规范的合作项目,将优先纳入联盟年度成果展示与国际推广计划。
四、实施安排
IKC规范将于 2026年1月1日起适用于所有新启动的合作项目;
已在运行的合作课程与成果,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内完成规范对接;
规范全文与操作指南将于12月下旬在联盟官方平台发布。
全球知识成果传播联盟秘书处
2025年12月18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