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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“合作机构知识共建规范(IKC)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2-18

为进一步规范合作机构在联盟平台中的参与方式,提升跨机构知识共建的清晰度、稳定性与长期协作效率,全球知识成果传播联盟决定自2025年12月起,正式建立并实施“合作机构知识共建规范(Institutional Knowledge Collaboration, IKC)”。

该规范旨在为高校、研究机构、企业与专业组织在联盟平台内开展课程共建、成果发布与联合传播提供统一、透明、可持续的制度框架。

一、规范设立背景

随着联盟国际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,跨机构课程开发与成果共建逐步成为平台的重要内容来源。在实践过程中,联盟发现,不同机构在参与深度、职责边界与成果呈现方式上存在差异,亟需通过制度化方式明确合作结构,确保知识共建过程清晰可控、成果归属明确可查。

IKC规范的建立,标志着联盟从“鼓励合作”迈向“规范协作”的新阶段。

二、IKC规范的核心内容

合作机构知识共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
合作角色与责任界定

明确牵头机构、参与机构与支持机构的不同角色;

对课程开发、内容审核、成果维护等责任进行结构化划分。

成果署名与归属规则

统一联合课程、研究成果与案例内容的署名顺序与展示方式;

确保机构贡献在平台内具备可识别、可追溯的呈现路径。

共建流程与质量要求

所有跨机构项目需通过联盟备案流程;

课程与成果需符合联盟内容结构、导师认证与审核标准。

长期协作与退出机制

明确合作周期、评估节点与续约条件;

对项目暂停或合作终止情形设定清晰的内容处理规则。

三、与联盟现有制度的衔接

IKC规范将与联盟既有制度形成统一体系:

与课程教学中心的内容审核机制衔接,保障课程质量;

与研究成果中心的成果备案系统联动,确保研究输出可查;

与治理结构中的秘书处统筹职能配合,提升跨机构协作效率。

同时,符合IKC规范的合作项目,将优先纳入联盟年度成果展示与国际推广计划。

四、实施安排

IKC规范将于 2026年1月1日起适用于所有新启动的合作项目;

已在运行的合作课程与成果,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内完成规范对接;

规范全文与操作指南将于12月下旬在联盟官方平台发布。

全球知识成果传播联盟秘书处

2025年12月18日